15學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事宜(每月補助6,000元)
更新日期:
一、本校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6,000元之生活助學金(包含多元生理用品經費補助)。
二、申請期程:
即日起至5月29日(五)止,相關申請資料,請學生本人親繳至生活輔導組,逾期不予受理,繳交資料不完整者,亦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。
三、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:需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,始得申請。
(一)114年度家庭年所得新台幣90萬元以下且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。
(二)具有本校學籍之中華民國在學學生。
(三) 25歲以下,且非進修學制、學分班、遠距教學或僅於夜間、假日上課者。
(四) 未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(就學生活補助)、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、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者。
四、檢附文件(相關繳交資料注意事項,詳如申請表說明):
(一)生活助學金申請表(含個人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)
(二)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(須包含之對象,詳如申請表說明)
(三)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(請至各縣市國稅局或稽徵所申請,須包含之對象,詳如申請表說明)
(四)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(須繳交之對象,詳如申請表說明)
(五)優惠儲蓄存款存摺之封面與完整內頁(須繳交之對象,詳如申請表說明)
(六)學生家庭現況困難之相關證明文件(若無家庭現況困難情形,則免附相關證明文件)
(七)學生學習成效資訊整合儀表板-履歷表
【填寫規範,詳如申請表說明,系統操作疑問,請洽教發中心,分機:2145】
五、生活助學金辦理方式:
(一) 符合申請資格者,經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,以家庭年收入較低,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給。
(二) 為培養弱勢學生獨立自主精神,領取生活助學金之學生,可獲補助8個月(115年9月-116年6月,無包含寒暑假),各月須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(每週8小時且每月30小時為限)。
(三) 申獲本助學金者,可另享有「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」。
(四)已領政府生活費補助者不可申請生活助學金:如已領政府生活補助津貼之對象(如:低收入戶),則不可申請本案生活助學金。
六、本助學金審核通過名單,預計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前公告於學生事務處-生活助學金網頁,請自行上網查詢或留意本校email通知。
七、本助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表,可至以下網頁查詢:
承辦單位:義守大學 生輔組
承辦人員:顏菁瑩
asper972002@isu.edu.tw
電話:07-6577711 #2215